二次消防改造(简称 “二消”)报建是上海建筑投入使用前的关键环节,需严格遵循《上海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办法》等规定。明确二消报建范围,能避免项目违规停工,保障投入使用合规性。以下结合上海本地政策,详细梳理需二消报建的项目类型。
这类项目需先通过消防设计审查,竣工后经消防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人员密集场所:总建筑面积超 2 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展览馆;超 1.5 万平方米的机场航站楼、车站候车室;超 1 万平方米的宾馆商场;超 2500 平方米的影剧院、医院门诊楼;超 1000 平方米的托儿所、养老院、学校集体宿舍;超 500 平方米的歌舞厅、网吧、酒吧等。
重大市政与工业项目: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及充装站、调压站。
特殊功能建筑:高度超 100 米的建筑;单幢建筑面积超 4 万平方米或高度超 50 米的公共建筑;总投资超 5000 万元的甲乙类厂房。
除特殊建设工程外,按国家消防技术标准需消防设计的项目,实行备案抽查制度。
普通商业与办公项目:总投资 100 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 300 平方米以上的装修、改建工程,需在竣工验收后 5 个工作日内备案。
小型项目特殊规定:总投资 100 万元以下且建筑面积 300 平方米以下的一般项目,采用告知承诺制备案,仍需接受事中事后监管。
重点抽查对象:人员密集场所、丙类厂房仓库、24-50 米高公共建筑的抽查比例达 20%,特殊消防设计项目 100% 抽查。
上海二消报建可通过 “上海市一网通办” 平台申报,特殊建设工程需提交消防设计文件、资质证明等材料,验收时限通常为 15 个工作日。项目方若对范围把握不准,可向属地建设管理部门申请提前查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