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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仅涉及公众聚集场所名称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变更的消防安全检查申报材料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2、原《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复印件(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3、变更场所名称的,需提交新的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新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4、变更消防安全责任人的,需提交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建设单位...

  • 合并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消防验收和  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  检查申报资料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2、场所平面布置图(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3、不需要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公众聚集场所,还应提交场所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清单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保温材料清单、《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消防)》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消防)—钢结构防火喷涂工程》(涉及钢结构防火喷涂工程施工的建设工程)、消防设施检测报告(仅做点位调...

  • 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申报材料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建设单位加盖公章,建设单位指场所经营使用的单位,下同);     2、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复印件(建设单位加盖公章);原场所依法不需要办理消防验收或者备案手续的,需提交房产证(建设单位加盖公章,房产证为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产权证,如不具有房地产权证或者不动产产权证的,应提交载明相关建筑的面积及使用性质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所有权证); ...

  • 办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资料

    (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建设单位需提供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2、新建、扩建建设工程提供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复印件(建设单位加盖公章);改建建设工程提供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3、工程...

  • 办理建设工程改建消防设计审核、备案申报资料

    (一)申请单位(建设单位)办理改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需提供的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      2.1建筑首层和申报项目涉及楼层整层的原始平面布置图复印件(建设单位加盖公章);若无法提供原始图纸复印件,可委托设计单位勘察现场后绘制首层和涉及楼层整层的疏散体系平面图,来体现项目涉及楼层完整的疏...

  • 上海长宁1000平办公室消防审图合格证

    上海长宁1000平办公室消防审图合格证...

  • 消防图纸深化,消防图纸识图方法

    消防图纸识图方法:(1)消防图纸分:消防水、消防电、还有气体消防;(2)不管是什么,任何一份图纸,都要先看设计说明、图例;(3)设计说明是图纸的提纲,读懂它能把握设计意图、内容等;(4)不同的设计可能图例不一样;(5)然后是系统图他是一本书的目录,读懂它就知道他整个系统的工作状态及连接方式;(6)最后才是平面图,他事实是对系统图的进一步细化,表明设备的安装方式、位置及连接方式等;(7)注意:读图时平面图与系统图要进行对照,用以将整个系统联系起来。...

  • 消防图纸设计,消防图纸中电气线路怎么看

    根据系统图结全平面图来每层管线走向,一般先找到进水点,再按系统管线的布置来找每一层平面图的具体位置。一般系统图只是为了表示管线怎样连接和用什么规格,主要是平面图电气的回路主要是看线的标识,如某消防广播总线:标识为采用2xZRBV-1.5mm²线,意思为2根1.5平方铜芯阻燃聚氯乙烯绝缘电线(ZRBV),由两根线组成回路,在系统图上只画一根线表示,计算线长度时,要以两根算。而消防电话总线:采用ZRRVVP-2x1.0mm²线,意思为一根阻燃屏蔽双绞线电缆,面积为2*1平方,在系...

  • 上海消防图纸设计,如何看懂消防图纸

    消防工程图首先要仔细看清楚总平面图,各建筑要分清楚,再看清楚前面的图纸设计说明和图例,其中有各种符号标示,然后看系统图,这是相对比较难的,多花点时间就行,最后各层消防平面图就自然而然能看下去了,看不明白或矛盾的地方,可以翻阅同工程的建筑和装潢、空调图,整体框架是一致的,看清楚仔细分析,应该能快速看明白了。1、消防工程图纸一般分给排水(自动喷淋、消火栓、气体灭火)和电气(火灾自动报警),有的建设方也会让消防公司来做防排烟部分。2、消防预算根据专业分类,特定的设备安装费用在消防安...

  • 办理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双轨制,即单位(场所)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按照告知承诺方式办理或一般程序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五个提示申请通道您可以通过上海市“一网通办”总门户进入http://www.shanghai.gov.cn/搜索栏输入“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找到相应事项→选择所在市级或区级+选择“告知承诺”或“非告知承诺→立即办理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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